今后你的养殖场废弃物必须做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再次明确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全量还田模式,继续扩大有机肥代替化肥的比例。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标准,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粪肥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通知》明确,国家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支持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已获得环评批复的规模养殖场如需由达标排放(含按农田灌溉水标准排放)变更为资源化利用(不含商业化沼气工程和商品有机肥生产),如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变更,按照非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在竣工环保验收后变更的,按照改建项目依法开展环评。
《通知》要求,畜禽粪污的处理应根据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的不同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作为肥料利用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向环境排放的,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用于农田灌溉的,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通知》强调,各地要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加强日常监测,严防还田环境风险。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和装备研发,积极推广全量收集利用畜禽粪污、全量机械化施用等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
如下为《通知》全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
为推动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有关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畅通还田利用渠道
(一)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已获得环评批复的规模养殖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需将粪污处理由达标排放(含按农田灌溉水标准排放)变更为资源化利用(不含商业化沼气工程和商品有机肥生产),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变更的,按照非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在竣工环保验收后变更的,按照改建项目依法开展环评。
(二)明确还田利用标准规范。畜禽粪污的处理应根据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的不同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对配套土地充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配套土地面积应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对配套土地不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用于农田灌溉的,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养殖场户应当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从事畜禽规模养殖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
(二)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养殖场户应依法配置粪污贮存设施,设施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产生粪污的总量,配套土地面积不得小于《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的,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达不到前述要求且无法证明粪污去向的,视同超出土地消纳能力。
三、强化保障和支撑
(一)完善粪肥还田管理制度。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面积、农田类型、种植制度、粪肥使用时间及使用量等。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避免施用超量或时间不合理,并作为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加强日常监测,及时掌握粪污养分和有害物质含量,严防还田环境风险。
(二)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着力破除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技术和成本障碍。鼓励养殖场户全量收集和利用畜禽粪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输送和施用方式,不再强制要求固液分离。结合本地实际,推行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逐步改进粪肥施用方式。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6月4日
养殖场如何理解和实施范围资源化利用?
其实就是要求养殖场将粪污进行安全的资源化利用。农业农村部多年来一直首推全量还田模式,动物粪便通过微生物发酵后变成有机肥,养殖废水肥料化(通过微生物无害化处理后运用),根据自己和周边的土地进行消纳(全量还田),形成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作为一个养殖场,我们要如何实施呢?其实简单地讲就是分别将动物粪便和养殖废水通过无害化处理并进行科学地还田。下面我们以养猪为例进行实操案例介绍。
一、将猪粪通过微生物发酵成为有机肥技术
许多猪场的猪粪就是不会发酵,导致恶臭、长蝇蛆苍蝇满天飞。其实只要掌握科学的操作方法是很容易将猪粪发酵成为生物有机肥的。
1、发酵猪粪所需的材料
猪粪专用高温菌发酵剂,市场上在网店很容易购买到,200克/包,市场售价约15元,可以发酵约2立方猪粪,成本低廉。
红砂糖,主要用于激活菌种,1包猪粪专用高温菌发酵剂配200克红糖+5公斤温水,保温激活24小时以上后使用。
如果需要猪粪养份更高,可以适当增加一些蛋白能量物质,如豆粕、茶粕、菜粕等,也可以与部分鸡粪混合发酵。
菌种必须先激活才能使用
2、发酵猪粪的操作方法
由于一般的猪粪含水量都较高(在80%左右),这样含水量的猪粪是很难堆积起来发酵的,我们首次发酵可以加入一些干猪粪、已经发酵完成的猪粪、干草树叶等,含水量调节到55%-60%,能够堆积宽1米、高1米不泻下来,混合过程中加入激活的猪粪专用高温菌发酵剂菌种即可。
猪粪发酵一定是要成条状发酵,最佳的堆积发酵是宽1-1.2米,高1米以上,长度无限。
一般24小时粪堆中的温度可以超过70℃,并且持续3天左右,然后温度逐渐下降,发酵到5-7天可以进行1次翻堆,10天左右发酵完成;也可以不进行翻堆,发酵时间会延长一些。
低温季节可以在发酵的粪堆上覆盖草帘或者薄膜。
全程发酵一般为10-15天,比自然发酵(至少三个月)快很多,且养份流失少,发酵完成的猪粪还含有大量的益生微生物,对促进作物生长有很好的作用。
一定要堆成条状进行发酵
猪粪发酵过程
3、循环发酵操作技术
发酵完成的猪粪是很好的吸附剂,也是底料。再次发酵新猪粪时,先在底部垫三分之一左右已经发酵完成的猪粪,再将新鲜猪粪到在上面,喷洒菌种,再将新旧猪粪进行混合,堆成宽1-1.2米、高1米以上、长度无限的条状进行发酵。
如此循环进行及时将猪场的猪粪进行发酵,不仅及时发酵养份流失少更容易发酵,还因为及时发酵让臭味、苍蝇问题得到了解决。
发酵中的猪粪
发酵完成的猪粪
【视频】猪粪专用高温菌发酵剂发酵有机肥现场
规模化生产有机肥
二、养殖废水肥料化
许多养殖场都有多年没有办法处理的大量陈年粪水,成为猪场老板非常头疼的事情。
其实这样的养殖粪水是完全可以运用微生物技术进行处理的。农业农村部早就推荐养殖废水肥料化的指导方向。
多少养殖场都有这种存留的大量粪水池,让养殖老板非常忧心忡忡
许多的养殖场都有黑臭粪池期待快速处理害怕环保看到
许多的养殖场都有黑臭粪池期待快速处理害怕环保看到
许多的养殖场都有黑臭粪池期待快速处理害怕环保看到
含水量极高的鸭粪、鹅粪无法堆积起来发酵令人头疼
如果你的养殖场存留的废水不多但浓度很高(如水泡粪模式养猪的粪水、含水量很高的动物稀烂粪便),又想特别快地速度处理掉,这技术最快只需要7天就解决了问题,但前提是你必须有消纳的果蔬、水田、林木。下面看操作技术(也是农业农村部推广的“养殖废水肥料化”技术模式):
步骤一:购买粪污专用发酵剂并激活
搜索购买“畜禽流体粪污快速发酵剂”这个产品,1kg/包,市场价一般120元左右,根据不同的浓度可以处理约100立方粪污。与1kg红糖、5公斤温水混合激活24小时以上备用。激活的菌液最好在半个月内用完效果更好。
步骤二、激活菌液的使用
将1包的“畜禽流体粪污快速发酵剂”激活菌液直接泼洒到粪水中约100立方的粪污中,可以不需要搅拌,也不需要厌氧,在日气温25℃的情况下,一般3-5天粪污变红,7-10天只要基本无臭味,就可以浇灌农作物、林木,即使不稀释也不会烧苗和烧根。
如果喷洒菌种在3-5天没有发现有改变,则一般是粪水中有较强的抗菌物质,需要每2-3天补充1次菌种,连续使用2-3次即可看到变化,如果在低温季节,可以将处理池设置成温室大棚(最好双层大棚膜),不仅避雨、增加温度提高蒸发量,而且可以四季处理不受影响。
“畜禽流体粪污快速发酵剂”处理越新鲜的粪水所需的菌种越低,1000g可以轻易处理上百吨粪水;时间越长的粪水需要的菌种越多(主要是粪水中的养份很少了),一般处理1立方粪水需要菌种的成本1-3元,粪水中抗菌剂特别严重需要多次喷洒菌种,处理1吨粪水成本也不会超过6元。处理时还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是用于做试验,至少采用几十吨粪水进行,少量试用几百公斤体积太少不利于微生物的作用,反而看不到效果。
畜禽流体粪污快速发酵剂激活处理污水边液态有机肥现场1
畜禽流体粪污快速发酵剂激活处理污水边液态有机肥现场1
激活菌液喷淋到污水池
步骤三、发酵完成的液态有机肥的使用
在粪水变红后且臭味明显下降后,你就可以尝试浇灌幼小稚嫩的蔬菜苗(不需要稀释),如果24-48小时蔬菜苗没有变焉了,就说明已经发酵完成,可以放心使用。
这种发酵完成的液态有机肥符合NYT2596-2014 沼肥沼肥标准,且由于发酵时间短,养份损失少,加上其中含有大量的益生微生物,施肥效果比直接的沼液肥效果更好。也不需要担心非厌氧发酵粪水中的寄生虫等问题,因为微生物快速发酵过程中大部分粪渣、虫卵被分解,微生物从厌氧、兼氧、好氧组合发酵,其实发酵过程中粪水中是处于邻近厌氧状态且达到7天以上,且将寄生虫所需的营养也几乎消纳,因此大部分寄生虫存活的几率很低。
最快7天变成红色臭味明显下降就可以使用了
可以直接抽取浇灌到果蔬、林木、牧草中,当然如果面积大不够用,可以适当稀释。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发酵完成的粪水,浇灌农作物是没有问题的,但不可以在浇灌的过程中流入到河道中,这样环保就找你麻烦了。你只要是做有机肥施用在自己的农作物天地林木中,在当前全国鼓励粪污资源化的现在,环保肯定不会找你麻烦!一定不会!!
通过上述操作,你养殖场存留高浓度的粪污就可以在短时间处理完成了,你的农作物也感谢你,且今后再有这种粪污,你只要定期处理一次,解决养殖场的粪污从此不是事。你可以不用做固液分离、不用沼气池、不用污水生化处理系统的等,粪污和环保处理设施投资节约80%以上,只需要两个池交替使用定期处理就轻而易举地解决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环保的问题。
上面两个操作通过微生物技术,轻易解决了养殖场存留的粪污粪水问题,且不需要设施的投入,运用的菌种成本低廉,目前在广西有数千个养殖场采用上述模式。
3、关于质疑和尝试
当前养殖面临的环保问题是非常严峻的,一些环保设备销售公司借机销售昂贵的设备,小编想说的是:养殖业是低利润行业,不可能拿工业的模式来处理粪污废水(如果有当地的环保部门强制你购买设备,不仅违反全国实施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还可能导致粪污资源化考核通不过等)。农业农村部一直强调首推“全量还田”模式、“养殖废水肥料化”模式,发达国家的粪污处理并不是什么先进的设备和需要大量的费用,几乎都是“全量还田模式”。
本文通过廉价实用的微生物技术,不仅可以快速处理掉存留多年的粪污水,解决燃眉之急的环保问题,还可以长期低成本解决养殖场的粪污处理问题,并能够符合当前的政策。
对于上述技术是否能够达到文章中的效果,是可以网络搜索少量购买进行验证的,相信你的尝试能够给你找到一条低成本处理的途径。那些旧观念说粪污一定要厌氧发酵、污水一定要曝气才能处理的等,科技的进步这些问题早就解决了,效果是做好的说服力。
处理后检测符合NYT2596-2014 沼肥沼肥标准(下面三张图片)
也就是说,你只要按照上述操作即可达到无害化处理的要求,符合还田要求。只是你在还田的时候不要溢出流到河流中去就可以了。
生态环境部:粪污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且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不宜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措施, 推进粪肥养分平衡管理。完善粪污肥料化标准体系,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促进科学合理施用。
也就是说,养殖场的粪污通过微生物发酵后进行浇灌农作物,环保部门是充分认可的。
农业农村部多年来一直推广全量还田模式,但前几年许多地方的环保部门不认可,现在总算认可,这对促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是一大进步。
其实,越发达的国家养猪,粪污处理越简单,没有自动刮粪、固液分离、沼气池、废水生化处理系统等。就是只有简单的储粪池,储粪池一般有2个以上,粪池满后交替使用进行微生物发酵,然后全量还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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