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发布2018年畜禽现代生态养殖认证工作方案
贵渔牧发〔2018〕13号
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直属各有关单位、科(室):
现将《贵港市2018年畜禽现代生态养殖认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8年3月30日
贵港市2018年畜禽现代生态养殖认证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工作方案(2017-2020)》以及《贵港市实施<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规划>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市2018年继续实施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工作。为确保年内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证目标
以生猪、肉(蛋)鸡、肉牛、肉羊、奶牛、肉鸭为重点,开展现代生态养殖认证工作,年内全市6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达到现代生态养殖标准。
二、基本条件
1.申请认证的规模养殖场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2.申请认证的规模养殖场年饲养规模:生猪出栏500 头及以上;肉鸡出栏50000 只及以上;蛋鸡存栏10000 只及以上;肉牛出栏100 头及以上;奶牛存栏100 头及以上;肉羊出栏500 只及以上;肉鸭出栏30000 只及以上。
三、认证的主要内容
1.养殖饲料微生物化。使用微生物发酵饲料或添加专用微生物到饲料中饲喂畜禽。
2.养殖设施标准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养殖环境清洁化。养殖场环境整洁、干净、卫生。
4.养殖投入品安全化。饲料、饮用水中不添加使用非营养性添加剂,禁止使用有残留、影响产品质量及益生菌安全的化学消毒药。
5.养殖粪污资源化。匹配有足够的粪污贮存设施,并选择专用微生物发酵处理粪污,发酵处理后的粪污直接农用或供有机肥加工使用。
6.病死畜禽及废弃物无害化。病死畜禽及废弃物按照农业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执行处理,无刺鼻腐臭气味。
四、重点工作
1.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具体负责本区域的认证指导工作,按照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间表;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养殖场知晓认证的条件和内容,调动养殖场的积极性,营造认证的良好氛围。
2.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各级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要结合认证工作需要,建立认证技术专家组,做到专家组人员固定、技术过硬、工作负责、公平公证,完善指导服务考核制度。
3.验收认证。我市计划在5月、9月、10月分三批集中开展生态养殖市级验收。各县(市、区)根据本区域规模养殖场的数量及年度需要完成的指标任务,有计划地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积极申报。验收方式将采取市级专家现场验收和县级专家进行县间交叉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取得80-84 分者评定为三星级;取得85-89 分者评定为四星级;达到90 分及以上者由我局推荐上报自治区农业厅,由自治区农业厅组织专家重新审核及现场验收,仍然取得90 分及以上者评定为五星级。
4.巩固认证成果。不定期抽查已经获得认证的养殖场,确保生态养殖效果的长期性。对于不符合现代生态养殖标准要求的,责令其整改,整改无效的将报请自治区农业厅取消现代生态养殖场标牌。
5.发挥示范作用。各县市区要注重发挥已挂牌生态养殖场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多种形式的示范推广活动,带动更多的规模养殖场参与到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中来。
6.加强监督管理。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设立认证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775-6798993 ,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认证公开、公平、公正。对于认证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在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所涉及的养殖场三年内不得享受项目等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认证工作的领导,市、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分别成立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围绕目标任务,抓好生态养殖建设。
(二)强化宣传力度。要多形式多渠道加大生态养殖宣传力度,主动与当地媒体对接,提供宣传采访素材,定期不定期组织策划生态养殖专题专版宣传,做到“常规报道时时有、深度报道重点突出”,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养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宣传现代生态养殖理念、技术和模式,引导全社会树立和强化生态理念,大力倡导消费生态养殖产品。
(三)强化指导服务。通过组织举办生态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技术培训班和现场推进会,加强对技术人员和广大养殖场主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指导,各县市区年内要组织开展2次以上现代生态养殖技术培训班。同时,组建专家组进村入户进行点对点指导服务。
在养殖设施设备、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治理方面,大力推广“饲料微生物化+固液分离”、“饲料微生物化+高架网床”等先进实用的畜禽生态养殖模式。积极探索“项目+基地+企业”、“科研院所+生产单位+龙头企业”等现代生态养殖技术集成与示范转化模式,建成一批集培训、示范、推广于一身的生态养殖示范培训推广基地。
(四)强化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发展现代生态养殖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综合利用土地、价格、税收、金融、财政等政策杠杆,制定导向性的扶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利用农业产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支持生态养殖业的发展;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综合利用各级财政的养殖产业扶持资金和产业扶贫资金,把发展生态养殖作为今后政府支农投入的重点领域,大力支持生态养殖重点项目建设;鼓励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与养殖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优质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生态养殖聚集。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业主投入为主体的投入机制,实现政府倡导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效结合。
(五)强化协助与监管。认真履行生态养殖的管理、指导、服务职能,制定实施方案,并加强与其他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制定和完善发展生态养殖的监管考核机制,把发展生态养殖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附件: 2018年贵港市畜禽现代生态养殖认证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印发
附件 2018年贵港市畜禽现代生态养殖认证任务分解表 | ||||
县市区 | 2018年认证基数 | 截止2017年底已 通过认证数 | 2018年底累计认证 任务数 | 2018年底认证占比 |
港北区 | 62 | 50 | 55 | 89% |
港南区 | 53 | 37 | 40 | 75% |
覃塘区 | 84 | 51 | 55 | 65% |
桂平市 | 256 | 111 | 154 | 60% |
平南县 | 204 | 103 | 122 | 60% |
合计 | 659 | 352 | 426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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